程纪念

上海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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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纪念律师

律师执业证:13101202311576402

就职律所: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055196136 电子邮箱:595581257@qq.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一号港汇恒隆广场一座36层

  • 一、基本经历 1、学习经历 法学学士 法学硕士 2、工作经历 (1)2004.9-2008.7:4年大学法学教师。 (2)2008.9-2021.6:某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主要办理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案件、普通刑事案件,直接办理和指导的一系列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有从处级到部级领导干部行贿受贿案、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案、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等。 (3)2021.7-至今: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办理经济金融犯罪、职务犯罪、企业合规及刑事风险防范、婚姻家事、合同、债权债务等业务。 二、特长 1、丰
  • 富的办案经验。13年检察机关一线办案;3年律师工作经历,成功办理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包括涉案金额数百亿和数亿的非法经营案、涉案金额数千万元的合同诈骗刑事控告案、单位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以及妨害药品管理案被不起诉等案件。 2、丰富的培训经验。经常到商会、企业、高校,为企业和企业家以及青年学生进行刑事风险防范的业务培训和刑事实务办案方法与技巧,受邀到各地律所为律师培训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实务。 3.多平台撰写法律类专业文章。个人微信公众号“程纪念律师”、“猫大富”撰写了1000余篇原创文章。知乎、今日头条等平台同步发布专业文章。 3、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合规师。 三、联系方式 电话:180-5519-6136 邮箱:5955812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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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死了,他的案子留给法律人的思考却永不过时

辛普森死了,铺天盖地关于他杀妻案的消息。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违法程序取得的证据,能否作为认定犯罪的证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但是,一旦落实到办案中,又可能得出千千万万种答案。每个人、每个案件,都可能因为立场的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为什么会因为立场的不同而改变?这是双标,还是选择性执法、司法?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真正理解程序价值的意义,只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解读法律。如果每个人都可以根据个人利益来选择性执法、司法,法律还有存在的意义?法律是标准,是尺度,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不能随意解读。就像我昨天的庭,合议庭成员、公诉人、法官助理,他们理解为质证不是庭审,不是开庭,不需要按照正常的庭审流程走。这是典型的不依法司法的行为,完全背离了法律。如果司法者都按照方便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和执行法律,不严格遵守法律,那是对法律最无情的践踏,同时被践踏的,还有司法权威和司法人员的职业形象,当然还有可能是他们自己的未来。司法人员不遵守法律,任性无比。能让他们任性的,不是个人能力,而是背后的权力,是国家信用的背书。看到河南省将对体制内进行大量裁员的消息。不知道如果这些不守法的法官检察官被裁员后,会如何面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还能不能保持当前的豪横。今天还有法官在文末留言说,案多人少,所以能让法官助理组织质证,已经很不错了。这种赤裸裸的无视法律,还找客观理由的做法,不是无知,就是天真。只有法院才这么卷吗?各行各业的人不辛苦、不疲惫吗?很多人走上犯罪道路,也都有客观原因,按照这个法官的逻辑,那就全都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毕竟人人都有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触犯了法律,情有可原,不是吗?如果程序法不被尊重和认真执行,如果暴力取证(似乎有反弹之势),逼供、诱供、指供等各种违法取证的行为都不被禁止;如果检察人员办案过程中,也对当事人各种威逼利诱,必须签认罪认罚,否则就报复性司法;如果法官不能保持中立,而是和检察官一直站在同一个战线上,对付被告人和辩护人,这不但是当事人及其家庭的灾难,也是所有人的灾难,包括参与案件的司法人员——如果有一天案子被昭雪,他们就是始作俑者,要承担责任。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案,在权力和能力范围之内,该作为的时候去作为,该担当的时候勇于担当,保护的不仅仅是别人,更是自己。司法人员守住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就是守住了社会最后的也是最坚实的底线,也守住了自己的生命线。人人自危的年代,更要人人在射出子弹的时候,抬高一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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